2020-04-29 16:47
企業出口物資必備前提條件
收發貨人具備海關注冊編碼(慈善機構可申請臨時編碼),并需要辦理無紙化通關法人卡。獲得海關注冊編碼的條件:
1.向市場監管部門取得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內需具備“貨物進出口”或“技術進出口”;
2.向商務主管部門申請取得出口權;
3.向外匯管理局申請取得開設外匯賬戶許可;
4.向海關申請辦理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海關注冊登記。
“單一窗口”更新內容
企業在“單一窗口”申報出口非醫用口罩時,在申報報關單時彈出提示,內容為“申報出口的非醫用口罩是否符合國外標準,請確認”,并增加按鈕,按鈕為“是”或“否”。請申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申報。
“單一窗口”對聲明符合國外標準但企業名稱及編碼不在商務部所提供清單內的報關單,系統不接受申報。
防疫物資申報要求
醫用防疫物資
商品申報 規范
企業應如實申報商品信息,商品品名應為“品牌+型號+醫用口罩/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核酸檢測試劑盒(XXX法)(HS:38220090)或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lgM/lgG抗體檢測試劑盒(XXX法)(HS:30021500)”,口罩按“個”填報成交數量。
隨附單證
1.對涉及“5號公告”的醫療物資商品種類(5類),企業滿足相關條件的,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a.提供書面或電子申明,提供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出具的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可通過國家藥監局網站www.nmpa.gov.cn查詢)。
b.未獲得國內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但獲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醫療物資的,提交出口醫療物資聲明(中英文),且生產企業需在商務部提供的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生產企業清單中。(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網站www.cccmhpie.org.cn動態更新)。
c.進口復出口的,提交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出具的進口醫療注冊證明和出口醫療物資聲明。
2.對“5號公告”以外但涉及“53號公告”醫療物資商品種類(7類)
提交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出具的醫療器械產品注冊/備案證明和質量安全承諾聲明。
非醫用防疫物資
商品申報 規范
商品品名應為“品牌+型號+非醫用口罩,口罩按“個”填報成交數量。
隨附單證
生產企業在商務部確認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清單內的,或生產企業不在商務部確認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清單內,但符合中國質量標準的,提交出口方和進口方共同申明。
溫馨提示
一、“12號公告”出臺后,“5號公告”繼續執行。“12號公告”是對5號公告的進一步完善和優化,兩個公告同步執行。即如果5類醫療物資產品按中國質量標準出口,需提供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如按國外質量標準出口,生產企業應進入商務部提供的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生產企業清單(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網站www.cccmhpie.org.cn動態更新)中。
二、4月26日前簽訂的非醫用口罩出口合同按“12號公告”發布之前的方式執行,生產企業不必在商務部確認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清單(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網站www.cccmhpie.org.cn動態更新)中,但出口企業應當在報關時提交電子或書面的出口方和進口方共同聲明。
三、對4月26日之后簽訂的非醫用口罩出口合同,生產企業沒進入商務部確認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清單(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網站www.cccmhpie.org.cn動態更新)中,如果企業想出口,首先應明確出口的產品是符合中國標準還是國外標準。如果出口方和進口方約定產品按國外標準出口,生產企業應當列入商務部確認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清單(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網站www.cccmhpie.org.cn動態更新)中。如果出口方和進口方約定產品不是按國外標準出口,且生產企業不在市場監管總局提供的國內市場查處的非醫用口罩質量不合格產品和企業清單(市場監管總局網站www.samr.gov.cn動態更新)內,在企業提交共同聲明的情況下,相關產品可以出口。
來源:12306海關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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