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1 19:08
1問:報關單上的單位是個,進貨發票上開具的是臺,影響退稅嗎?
答: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第五條規定,2013年5月1日以后報關出口的貨物(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為準),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申報出口退(免)稅提供的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第一計量單位、第二計量單位,及出口企業申報的計量單位,至少有一個應同與其匹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計量單位相符,且上述出口貨物報關單、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商品名稱須相符,否則不得申報出口退(免)稅。
2問:作為外貿企業,在發票綜合服務平臺進行發票勾選認證時,用于出口退稅的發票如何勾選?
答:外貿企業在進行增值稅發票勾選認證時,用于出口退稅的發票要選擇“退稅勾選”。同時要注意選擇后要通過“退稅勾選確認”功能進行確認。
3問:外貿企業的所屬期應該如何填寫?
答:在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登錄時的所屬期與出口、進貨明細中錄入的申報年月的填寫不能小于報關單中的出口日期。
例子:某外貿企業2019年5月出口一批貨物,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為2019年5月8日,那么該企業填寫的申報年月不能填寫低于5月,可以使用2019年的5-12月任意一個月份作為申報年月使用(可以使用當前申報年月,具體以當地稅務機關要求為準)。
注意:外貿企業不能跨年申報,在申報上一年出口業務時,所屬期可選擇上年12月作為所屬期,比如2019年申報2018年出口的貨物,可以填寫201812。
4問:關聯號的編寫規則是什么?
答:關聯號的編寫規則(根據稅務機關要求填寫):1. 年份+月份+批次+流水號,例如:1905010001;2. 年月+流水號,例如:2019050001。這是目前普遍選用的編寫方式,有規律的編寫可以防止關聯號的重復使用。
5問:發票信息不存在怎么辦呢?
當數據自檢時出現這個提示,主要是因為《外貿企業出口退稅進貨明細申報表》中的“進貨憑證號”在稅務機關中的總局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信息或交叉稽核相符發票信息中沒有找到。對于三、四類企業,意味著沒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證信息或交叉稽核相符的發票信息(三、四類必須稽核比對信息相符才能申報退稅);
對于一、二類企業,意味著沒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證信息(一、二類企業直接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信息申報退稅)。
具體有如下幾個可能:
(1)、企業申報的《外貿企業出口退稅進貨明細申報表》中“進貨憑證號”錄入錯誤,這種情況請修改后再重新申報。
進貨憑證號填寫規則: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代碼+發票號碼共同組成的18位數字。
(2).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升級后,導致發票沒有信息還有一種可能是外貿企業在進行發票勾選認證時沒有將用于出口退稅的發票進行“退稅勾選”。
(3).如果《外貿企業出口退稅進貨明細申報表》中的“進貨憑證號”未錄入錯誤,則該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信息還未傳遞到主管稅務機關,只能先耐心等待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信息傳到主管稅務機關后再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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